吊籃定期檢查
1、 吊籃工作一定時間后,應進行定期檢查,并做好記錄。斷絲、松股、彎曲等情況進行一次檢查,如達到報廢標準,應與報廢更換。
2、 每工作兩個月后應按安全檢查要求進行一次檢查,并檢查電磁制動器摩擦片磨損情況和電纜線破損情況。
3、 每工作六個月必須對安全鎖進行一次檢測標定,用戶如不具備條件時應送生產廠家檢測標定。
4、 安全鎖每次使用后,應加防銹油,保持動作靈活。
5、 提升機傳動裝置使用三個月后須更換潤滑油,以后每月加一次潤滑油,每六個月換一次潤滑油。
6、 安全鎖活動部位每月加一次潤滑油。
外墻保溫應用的電動吊籃如何進行檢驗?屋面機構、懸重及鋼絲繩符合要求;電動吊籃內無雜物,嚴禁超載。
機械設備正常,安全保護裝置齊全可靠;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時,必須對吊籃、鋼絲繩進行防護,不得用其作為接線回路。電源電壓應正常,接地(接零)保護良好;啟動后,進行升降吊籃運轉試驗,確認正常后,方可作業。
作業后,電動吊籃應清掃干凈,懸掛離地面3m處,切斷電源,撤去梯子。作業中,發現運轉不正常時,應立即停機,并采取安全保護措施。
吊籃進場驗收內容:
(1)吊籃生產廠家、出廠日期、購機日期(購機合同);
(2)吊籃及重要部件(提升機、安全鎖)編號,吊籃使用及維修保養情況;
(3)吊籃整機《型式檢驗報告》、《出廠檢驗合格證書》、吊籃產品使用說明書;
(4)吊籃整機使用年限、安全鎖有效標定證明、吊籃鋼絲繩質量合格證明,嚴禁使用超過有效標定期而未標定的安全鎖;
(5)同意組裝吊籃提升機、安全鎖、電控箱授權書;
(6)吊籃結構件的焊接、裂紋、變形、磨損等以及鋼絲繩的外觀,應符合《高處作業吊籃》GB19155的規定;
(7)吊籃配重重量必須符合吊籃生產廠家的設計規定,嚴禁使用破損的配重件,嚴禁使用液體或散狀物體做配重填充物;
(8)吊籃及重要部件(提升機、安全鎖、電控箱)維修、保養記錄應齊全真實。